1973年,美国导演JamesBridges以当年的哈佛法学院的实际情况,拍摄了一部名叫“ThePaperChase”的电影,中文翻译为《平步青云》。这部无论导演和演员阵容都并非豪华的电影在后来连续的几十年中,一直都被全美几乎每个法律系的学生视为“第一堂必修课”。Chase,翻译过来是“追击、追逐”的意思。The Paper Chase,简单直接就道破了法律中追逐缠夹的本性,却不知道为何被按上这么一个无甚相关的中文名字。也许在作者理解中,进入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,就离光荣与梦想的美式好生活相差无几———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、志得意满了吧。一个世纪以前,哈佛大学商学院创造性地采用了“实例分析”的授课形式以后,哈佛的法学院在不久以后也如法炮制并名噪一时———很快,全美大学的法学院就纷纷修改了自己的授课模式,把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分析带进了课堂。翻开厚厚的课本,你会惊讶地发现里面罗列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经典案例。至于上课,老师总是手持一份差不多有200多名学生(也就是班上全部学生)的花名册,连名带姓还附照片一张,被点中的学生,则要就指定的案例各自发表意见和看法。课堂的唇枪舌剑,正反互辩的紧张程度与真实的法庭其实已相差无几。在这样的氛围里,学生很快就开始明白,对于绝大多数的案件而言,所谓决定性的优势并不存在,胜或败大半就系于辩护者对案件的分析洞察力以及沟通力之上。因此,每堂课前的预习,就变得意义非凡,无论是不想在课堂上张口结舌,颜面全无,还是想要在课堂上一鸣惊人,博得喝彩,去图书馆搜罗资料,然后凝心思考、提炼观点都是不得不完成的功课。于是,法学院学生的校园生活就显得分外忙碌。图书馆是从周一到周四必然要光顾的地方,到了周末,固然可以稍稍放松一下神经,找个消费合理环境舒适的酒吧三五成群地去“喝上一杯”,可是酒过不了一巡,大家便会不自觉地“案件重提”,争论之热烈比起课堂上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在每个攻读法律博士的学生心中,唯一不争的事实是,美国有太多的好律师,想要出人头地或者平步青云,一切都须从眼下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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